在打官司时,很多人会关心诉讼费由谁来承担。一般来说,要是案件被驳回,诉讼费通常得原告掏腰包。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除非胜诉方主动愿意承担。当法院驳回案件,这就表明原告提的要求没得到法院认可,那原告一般就成了败诉的一方,所以原则上案件受理费得原告来出。
但也有不一样的情况。要是法院驳回了管辖权异议,而且异议不成立,那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就得承担诉讼费。要是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部分得到了支持,法院就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
另外,像知识产权纠纷这类特殊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谁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等,然后合理地确定由谁来承担诉讼费,以及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决定打官司之前,一定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充足。要是证据不扎实,诉求不合理,很可能面临败诉,自己就得承担诉讼费。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管辖权异议等情况,要谨慎考虑,避免因为不合理的异议而多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