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自建房门口停车位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如果停车位在宅基地范围内,使用权一般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按照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人能依法占有、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可利用土地建住宅及附属设施。这种情况下,建房者凭借合法的宅基地权益,能对该范围内停车位进行使用和管理。
要是停车位在公共道路或集体所有的空地上,它就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对这部分土地有管理和处分权,停车使用规则通常由村集体经村民会议等民主决策方式制定。村民要遵守规定使用,不能私自独占。
对于村集体规划建设且明确了使用方式、收费标准的停车位,村民要按集体规定使用。若因停车位归属或使用起了纠纷,村民可以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请求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