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母没有资格拿去抵押。按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它的所有权是看登记情况的。如果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那所有权就归子女。除非得到子女的授权同意,不然父母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没有权利拿这房子去抵押。
要是父母没经过子女同意,就把子女名下的房子拿去抵押,这属于无权处分。这种抵押行为通常是不作数的。为啥呢?因为不动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机关会查看抵押人是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要是发现抵押人没处分权,就不会给办登记。就算因为特殊情况完成了登记,子女也能去法院,主张这个抵押行为无效,还能要求撤销抵押登记。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在为了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处置子女名下的房子,包括抵押。但有个前提,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么做是为了子女好,不然可能会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