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要是债权人想让债务人还钱或者给有价证券,符合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去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方面,债权人跟债务人不能有其他债务纠纷。也就是说,不能两边都互欠着东西,得是债权人只对债务人有要钱的权利。这么规定是为了避免因为两边债务关系复杂,导致支付令执行起来很麻烦。
另一方面,支付令得能送到债务人手里。一般公告送达是不行的,因为公告送达不能保证债务人真能知道支付令的内容。得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这类方式,让债务人实实在在收到支付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时候,要给法院交申请书,在里面写清楚自己想要多少钱或者多少有价证券,还有相关的事实和证据。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审查债权人提供的这些内容。要是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还钱,或者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要是债务人既不还钱,也不提异议,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