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没领证同居、用彩礼开了店、后来吵架分开,店铺归谁,核心看店是用谁的名字注册、钱是谁出的、以及你们之间有没有约定。彩礼如果明确是"用于开店"的赠与,店铺本身属于经营资产,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就推定谁经营;但另一方出的彩礼转化成了店铺出资,分手时可以就"出资返还"或"合伙财产分割"来主张,而不是当然拥有店铺所有权。建议先理清:营业执照经营者是谁、开店资金流水、谁实际经营、彩礼支付凭证。能协商就按比例分割或折价补偿;协商不成,凭转账和沟通记录起诉,按出资和贡献来分。注意别冲动搬东西或锁店,那可能让你从有理变无理。把出资和经营的证据留全,才能在分割时站得住脚,具体份额由法院结合证据认定。以上只是基于一般法律规定的分析,供你理清思路,具体处理请结合当地规定和你的实际证据来判断,遇到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