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侮辱案后出结果的时间得看案件性质。咱先说说治安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从受理那天开始,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十天就得出结果。要是这案子情况复杂、性质重大,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能再多给三十天时间来处理。不过有个情况得注意,如果为了搞清楚案情去做鉴定,这段鉴定时间是不算在处理治安案件的期限里的。
要是侮辱行为严重到构成刑事犯罪了,那出结果的时间可就不太好确定了。根据《刑事诉讼法》,把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子复杂,到时间还查不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要是案子发生在交通不便利的地区,或者是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多延长两个月。而且侦查结束之后,把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判,都有相应的程序和时间规定。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要是遇到侮辱案,自己得关注案件进展,多和办案人员沟通,了解案件处于哪个阶段。同时,要保留好和案件相关的证据,这样能帮助司法机关更快更准确地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