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致你于死”在法律上不是单一结论,关键看对方的主观故意、行为阶段和结果:
1. 若对方具有非法剥夺你生命的故意,并已着手实施,如持刀砍刺、投毒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造成死亡为既遂;未死亡通常为故意杀人未遂。若仅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可能属犯罪预备。
2. 若对方只有伤害故意,却因伤害行为导致死亡,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若其主观上是过失,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 若只是口头扬言“弄死你”,尚未实施,一般不直接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若反复恐吓、情节恶劣,也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等。
你应尽快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监控、证人信息等。若面临正在进行的行凶,可依法正当防卫。若对方是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还可考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罪名以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和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