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划分得弄清楚,这既得看合同咋说的,也得依照法律规定。
先说说出租人要担的责任。得给承租人提供能正常居住或者使用的房子,房子得安全,也得实用,不能住着有安全隐患。对房子该维修的时候就得去修,要是合同里另有说法那就按合同来。要是因为没及时修,影响到承租人使用房子了,那出租人得给人家赔钱。而且在租赁期间,不能没事就去打扰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子。
再看看承租人要负的责任。得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方式用房子,可不能自己随便改房子结构或者用途,要是因为这么干把房子弄坏了,就得赔钱。租金得按时给,要是逾期没给,出租人有权利让承租人支付租金,还能追究违约责任。得好好保管房子和里面的附属设施,要是保管不好弄坏了,就得负责修好或者赔偿。租赁到期了,得把房子返还给出租人,而且房子得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房屋性质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要是合同里对双方责任有特别约定,只要不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双方因为责任问题起了纠纷,能坐下来协商解决最好;要是协商不拢,就可以去申请仲裁,也能去法院提起诉讼。给大家提个醒,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里面关于责任划分的条款,避免以后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