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拒不认罪时,关押时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这涉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
先说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2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侦查完,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像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按前面的期限还侦查不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2个月。要是嫌疑人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面延长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能延长15天。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一些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3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延长,就得报最高法院批准。
这里要注意,如果证据充分,就算嫌疑人拒不认罪,也能根据事实和证据给他定罪量刑;要是证据不足,过了相应期限就得释放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