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实刑之后,符合法定条件就能监外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之一可暂予监外执行。
要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一般可以监外执行。不过,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能保外就医。对确实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证明文件。
如果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的人道主义考虑,这类罪犯能监外执行。
若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又不会危害社会,也能监外执行。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另外,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会严格监督。一旦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严重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就要及时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