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之分,这两者在承担债务方面差别很大,值得大家关注。
普通合伙企业里,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要是企业财产不够还到期债务,每个合伙人就得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剩下的债。打个比方,企业欠了债还不上,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全部的钱。这个合伙人还完后,能向其他合伙人追讨他们该承担的部分。这就意味着,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和企业债务紧密相连,风险比较大。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起组成的。普通合伙人还是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就轻松一些,他们只在自己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企业债务负责。也就是说,企业财产不够还债时,有限合伙人不用拿自己其他的财产去还超出出资额的部分。这对有限合伙人来说,能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伙人在处理合伙事务时,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让企业背上了债务,那这个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自己在企业里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建议:打算参与合伙公司的人,一定要先搞清楚是哪种合伙形式,了解自己要承担的债务责任。在签订合伙协议时,仔细约定好债务承担等重要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