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财产处置有这些规定:
关于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与冻结,侦查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财物,像现金、房产、车辆等,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这些财物要妥善保管,不能挪用或自行处理。对于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按规定变卖、拍卖后保存价款。
涉及违法所得的追缴与责令退赔,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都要追缴或责令退赔。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要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要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都要上缴国库,不能挪用和自行处理。
财产刑的执行方面,刑事处罚里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由法院负责执行。执行没收财产时,不能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财产不够全部支付,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要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利害关系人权利保障,案外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提出权属异议的,法院要审查并依法处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财产处置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