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没办理过户手续,要是出了车祸,一般情况下原车主不用担责。《民法典》有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通过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了机动车,但没办理登记,之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且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赔偿责任由受让人来承担。
为啥这么规定呢?车辆实际交付之后,原车主就没法实际控制车辆了,也不会从车辆运营里获得好处,这时候还让原车主担责,就不太公平。
不过也有例外,要是原车主有过错,那就可能得担责。比如说,原车主明知道车辆有故障、不符合安全标准等缺陷,却没告诉受让人,并且这个缺陷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原车主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转让的是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之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转让人和受让人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卖车没过户出了车祸,通常是受让人承担责任,但要是原车主有过错,或者转让的是特殊车辆,原车主就得承担相应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