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不过要是孩子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还明确说不想见爸爸,那就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孩子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不想见爸爸,那得尊重孩子的意愿。同时还要和孩子多沟通,了解他们心里是咋想的,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和疏导。打个比方,可以跟孩子好好聊聊天,看看是不是爸爸的某些行为让孩子心里产生了抵触。
对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说,得赶紧和抚养孩子的一方沟通,一起弄清楚孩子为啥不想见面。要是是自己的行为不当让孩子反感了,就得积极改正,用实际行动重新赢得孩子的信任。
要是双方自己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借助外部力量。比如找孩子的其他亲属来调解,或者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给孩子做做心理疏导,解开孩子的心结。要是矛盾还是调和不了,也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身心健康等因素,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