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可不是只要有签名和日期就一定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生效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立遗嘱的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能清楚认识自己的行为,也能对这些行为负责。要是立遗嘱的时候,这人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那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
第二个条件,遗嘱内容得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不能是受了欺诈或者胁迫写下的。要是有人用欺骗、威胁的手段让别人立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还有,遗嘱只能处理立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要是遗嘱里处分了别人的财产,涉及这部分财产的内容就无效。
最后,自书遗嘱得由立遗嘱人自己亲笔把全文写下来,不能让别人代笔,还得写上具体的年、月、日,并且签上自己的名字。要是只有签名和日期,内容却不是立遗嘱人自己写的,那遗嘱也可能无效。
由此可见,自书遗嘱生效有很多条件,签名和日期只是一部分。只有同时符合上面说的所有条件,自书遗嘱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