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法院判给女方的房子给到男方是行得通的,但要依据不同情况,按照对应的法律流程操作。
要是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女方主动把房子给男方,这就算是双方自愿的处置行为。这种情况,两人得商量好并达成一致想法,然后签一份书面的协议,说清楚这房子是赠送给男方,还是转让给男方。签完协议,就得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把房子的产权转到男方名下。
要是女方不配合男方办理过户手续,男方能拿着之前双方签好的协议,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女方按照协议配合办理过户。还有种情况,男女双方离婚时,法院把房子判给女方,不过要求女方给男方一些房子的折价补偿。要是女方不想把房子给男方,或者两人在费用支付上有了矛盾,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判决里涉及财产的部分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