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通常来说当事人得出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就算有诉讼代理人,只要当事人能表达自己的意思,就还是要出庭。要是真有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那就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为啥这么要求呢?因为离婚案件和身份关系有关,人身属性很强。法院得听听当事人心里咋想的,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然后做出公正的判决。要是当事人不出面,法院很难全面掌握案件的情况。
当然了,如果当事人遇到特殊情况,像得了重大疾病,或者遭遇自然灾害这种不可抗力因素没办法出庭,也有解决办法。可以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同时提交自己同不同意离婚等相关意见。等法院审查批准后,就不用亲自出庭了。
但要是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出庭,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是原告,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经过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还是不到庭,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缺席判决对被告可能不太好,毕竟这样被告就没机会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进行辩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