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口头约定撤销诉讼权有没有效力,要分情况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如果双方口头约定撤销诉讼权,并且这个约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像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也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那这个口头约定在法律上是有一定效力的。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口头约定有明显的弊端。因为口头说的很难拿出有效的证据,证明约定确实存在以及具体内容是什么。要是有一方不承认有这个约定,另一方就很难证明,法院也没办法确定这个约定是不是真的。
相对稳妥的做法是用书面形式。把撤销诉讼权的相关事情写在书面协议里,详细记录双方的想法、条件、范围等内容。这样要是以后产生纠纷,书面协议就能当作有力的证据,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讲,口头约定撤销诉讼权的证明力比较弱,建议大家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