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没拿到钱,一般不能再次起诉。在民事诉讼里,有个重要原则叫“一事不再理”,啥意思呢?就是当事人就已经起诉过的事情,不管是在诉讼过程中,还是裁判生效之后又去起诉,如果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一样、诉讼标的一样、诉讼请求也一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要是案件已经经过审判,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说明这个案子已经有了生效的裁判结果。这时候再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去起诉,就属于重复起诉,法院肯定不支持。
但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的。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要赶紧向法院报告,申请恢复执行。要是因为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等他以后有财产了,也能申请恢复执行。另外,如果符合法定情形,像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来逃避执行,还能通过刑事自诉,追究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知道了不能再次起诉,但还有其他合法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当事人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实现债权受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