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时候,申请管辖权会碰到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权转移等状况,这里重点讲讲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办法。
管辖权异议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觉得正在处理案件的法院,或者这个法院把案子移交给的另一个法院,根本没权力管这个案子,于是向这些法院提出不同的管辖意见。要是您想提出管辖权异议,得写成书面材料。而且要注意时间,一般是被告拿到起诉状副本那天开始算,十五天之内得提出来。
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基本信息写明白,比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请求事项得清楚地说要把案子移到有权力管的法院去。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讲清楚为啥现在这个法院没权力管,有啥事实根据和法律规定能支持您的说法。写好申请书后,交给受理案子的法院,同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多准备几份副本。
法院收到您的申请后,会仔细审查。要是觉得您说得对,就会裁定把案子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觉得您说得没道理,就会裁定驳回申请。要是您对这个裁定不满意,从收到裁定书那天开始算,十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法律建议:在提出管辖权异议前,一定要先搞清楚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理由是不是站得住脚。准备申请书的时候,事实和证据要充分,这样才能让法院支持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