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合同里的数量条款很关键。要是买卖合同没写清楚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可以先商量着补充协议。要是商量不下来,就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者以往的交易习惯来确定。
但要是用这些办法都没法确定数量,合同可能因为缺少关键条款而没办法履行。不过在司法实际中,如果合同别的内容能看出双方交易的想法,还有证据能证明交易数量,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来确定。像以前交易里每次都固定的数量,或者双方沟通记录里明确提到的数量,都能拿来认定。
要是实在确定不了数量,而且双方对数量争议很大,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不成立。合同不成立后,因为这个合同拿到的财产得返还。要是没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得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话,就各自承担责任。
因此,为了避免买卖时产生纠纷,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数量这些关键条款写清楚。要是已经出现数量没写明确的情况,双方得赶快商量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