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退出的时候签的保密协议,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要有效,得满足几个条件:做这件事的人得有相应的做事能力,想法得是自己真实的,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股东一般都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要是在退出公司时和公司等相关方面签了保密协议,而且是双方自愿签的,没有被欺骗或者强迫,协议内容也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保密协议就是有效的。
2、举个例子,保密协议里规定股东在退出公司后要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这些进行保密,这类条款一般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呢,保密协议也得讲公平。要是协议里对股东的限制很不合理,像保密的时间太长,又不给股东合理的补偿,那股东可以和对方商量,或者通过打官司等办法,要求调整协议内容。
3、要是有一方不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另一方就能按照协议和法律的规定,让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