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日期比生效日期晚,这种情况是没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给合同的效力加上生效期限。要是合同附了生效期限,那等这个期限到了,合同就开始生效。
2、在现实的交易当中,合同签订日期晚于生效日期是挺常见的。打个比方,双方先就合作达成了意向,还约定好了合同生效的时间,之后才去补签书面合同。只要这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就算合同签订的日期比生效日期晚,那它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要是合同把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作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那合同签订日期通常就是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子,合同成立的时候可能就同时生效了。不过,这并不影响合同双方另外约定生效时间。所以,就算签合同的时间推迟了,只要满足了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合同就会在约定的生效日子起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都得按照合同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