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层面,兼职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去做其他工作来赚钱。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情形。
2、第一种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兼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会形成劳动关系。一般来讲,兼职人员会在一段时间里持续、稳定地给兼职单位干活,要听从单位的管理,单位也会给他们发工资。打个比方,有劳动者下班后会定期到另一家单位做固定岗位的工作,这就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相关法律的约束。但要是劳动者和本职工作单位有约定不能去兼职,而劳动者偷偷去做了兼职,那就可能违反约定了。
3、第二种是非劳动关系的兼职。比较常见的就是劳务关系兼职,兼职的人主要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合作方是地位平等的合作关系,不会受到用人单位特别严格的管理。比如有人按次提供设计、翻译这些服务,工作时间和方式都比较自由,报酬是根据工作成果来结算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合同的规定。
4、要确定兼职属于哪种方式,得综合考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管理模式、报酬支付等方面的因素,这样才能准确知道兼职的法律性质到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