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判断啥是个人信息有俩关键标准。
先说识别性标准。个人信息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下来的、和已识别或者能识别的自然人相关的各类信息。“已识别”就是说这些信息能明确指向某个特定的人,像身份证号码,能精确对应到具体的一个人。而“可识别”呢,就是单靠这个信息没法直接确定是哪个特定的人,但把它和其他信息放一起,就能识别出来了。比如说,光有性别、年龄信息很难知道说的是谁,可要是再加上特定职业、居住区域这些信息,就可能找出具体是谁了。
另一个是关联性标准。这个标准强调信息得和自然人有关系,也就是这些信息是围绕着自然人产生的,像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只要这信息和自然人相关,还符合识别性标准,那就算是个人信息。
不过要注意,经过匿名化处理的信息就不算个人信息了。匿名化就是把个人信息处理得既没法识别出特定的自然人,也没办法恢复原样,这时候就不符合识别性标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