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了两个人之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单独对其中一个人执行的。
2、如果这两人是共同被告,并且法律文书明确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单独执行其中一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像在共同侵权案里,多个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一方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侵权人赔偿全部损失,在执行的时候也能挑选其中一人来执行。这是因为连带责任意味着每个责任人都得把全部债务还清,执行了一个人的财产后,这个人可以向其他责任人去追讨。
3、如果两人承担的是按份责任,正常就该按照各自的份额来执行,通常没办法单独执行其中一人的全部财产。但要是有一人有能力履行,还自愿承担另一人的份额,法院也有可能会准许。
4、要是碰着一个人有财产可以执行,而另一个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法院根据申请,也能先执行有财产的那个人。不过执行的时候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要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要是被执行人对执行有意见,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