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就是在法院执行阶段,双方自己商量达成协议,对生效法律文书里规定的义务承担人、要执行的东西和金额、履行时间以及履行方式进行变更。要是达成执行和解后,对方却不按约定履行,有办法解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一是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法律文书,二是向执行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如果选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得留意申请恢复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这个时间从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履行日期开始算;要是没约定履行时间,就从协议生效那天开始算。申请的时候,要给法院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等材料。
要是选择起诉要求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会审查和解协议是否有效、对方履行得怎么样等情况,再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要是胜诉了,就能依据新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操作时选哪种方式,得综合考虑原生效法律文书和执行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还有对方有没有能力履行。处理这事的时候,最好多和执行法院沟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