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房产份额分割可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下来,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相当于人家的婚前私有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就别想着分这房子了。而若一方婚前付了首付,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的一方,但婚后一起还贷的那部分钱,还有房子相应增值的部分,登记方得给另一方一些补偿。
结婚之后,夫妻用共同的钱买的房子,不管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两人平分,但法院也会瞅瞅实际情况,像谁为家庭付出得多、孩子归谁抚养、保护女方权益等,做出合理的分配。
要是这房子是双方父母一起出钱买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就按照双方父母出钱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有另外的约定。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话,就当成是双方父母对小两口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起分割。
碰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类有特殊性质的房子,分割时还要按照相关的政策来。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要是实在商量不拢,就向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