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后,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预交诉讼费。要是没按时交,按照法律,会被当作自动撤诉。可在这种情况下却收到了开庭通知,这该怎么办呢?
遇到这种情况,要立马和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取得联系。自己主动去跟法官说清楚没交诉讼费的事儿,问问法院为啥通知开庭。这说不定是法院案件安排的流程和费用缴纳的系统信息没同步上,导致通知出错了;也有可能法院有特殊原因,还是决定审理这个案子。
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之类的合理原因没交诉讼费,可以向法院申请少交、晚点交或者免交诉讼费。这时候得写一份书面申请,并且附上像经济困难证明这类的相关材料,让法院来审核决定。
要是和法院沟通以后,法院还是按正常程序开庭,还判定不该按撤诉处理,那当事人就得好好准备参加庭审了。要按时去法庭,在法庭上把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说清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自己无缘无故不去开庭,可能会有不好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当成撤诉,或者法院直接缺席判决。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诉讼过程中的这些事儿,及时处理问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