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里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而非“暂缓起诉”,它只用于特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是未成年人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且有悔罪表现,检察院就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作出决定后,会设考验期,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遵守规定,比如遵守法律法规,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离开居住地或迁居要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考验期内,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遵守规定,考验期满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检察院会撤销该决定并提起公诉。需注意,成年人犯罪和非上述特定类型犯罪,没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另外,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也不存在类似“暂缓起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