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承包合同后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承包合同双方有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事故伤害;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做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伤;又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暴力伤害等,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况,那就会被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承包合同双方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像个人之间签的承揽合同,这种情况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受伤,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在承揽这类民事合同关系里,双方没有管理和被管理的隶属关系,提供劳务的人按自己的方式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后拿报酬。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会按照《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相应责任。
常见的认知误区是,有人觉得只要签了合同,工作中受伤就一定是工伤。其实签了承包合同受伤后,关键得先确定双方是否有劳动关系,再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