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时效一般是两年。这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如果法律文书里规定了履行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了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时间,那就从文书生效的那天开始算。
不过,申请执行时效是可能会被中断的。比如债权人去申请执行了,或者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又或者一方提出了履行要求,再或者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让时效中断。从时效中断的时候起,申请执行时效的两年时间就要重新计算了。
要是债权人在这两年时效里没去申请执行,债务人就有了时效抗辩权。这时候,法院就不会再用强制手段让债务人还钱了。但要注意,这可不代表债务就没了。要是债务人自己主动还钱,之后可不能以时效过了为由,要求把钱再要回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法院执行的时候,没发现债务人有能用来还钱的财产,执行程序就会先终结。但之后要是发现债务人有了能执行的财产,债权人随时都能申请恢复执行,这种情况下就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