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里小孩摔伤了,责任怎么划分得看具体情况。按照《民法典》规定,小朋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时要是受了人身伤害,一般来说幼儿园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呢,如果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那就不用担责。
要是小孩摔伤是由于幼儿园设施有安全问题,像滑梯松动了,地面湿滑还没设置警示标志,这明显就是幼儿园没做好安全保障和管理工作,它就得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还有,如果因为老师监管不到位,比如在孩子们户外活动时老师擅自离岗,导致小孩摔伤,幼儿园同样要负责。
要是小孩摔伤是其他小朋友造成的,那实施伤害行为小朋友的家长(监护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幼儿园在这个过程中有管理上的疏忽,像没及时制止小朋友间的冲突,那幼儿园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可以向侵权小朋友的家长追偿的。
要是小孩自己不小心摔伤了,而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比如对孩子开展过安全教育,场地设施没问题,老师也正常进行监管,这种情况下幼儿园就不用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