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买卖合同里少了前期物业附件,咱们可以这么做。先主动和对方说说,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前期物业附件该写啥。毕竟这个附件和物业服务内容、收费多少、服务到底咋样这些都有关系,对咱们买房的人影响不小。所以沟通的时候,得把这些事聊清楚,然后补签这个附件,明确双方在物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要是聊了之后还是没谈拢,那就看看合同里面有没有关于这种情况的补充说明或者解决办法。要是有,就照着合同里写的来处理。要是没写,也别慌,《民法典》能帮上忙。按照规定,如果合同生效了,但有些内容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比如质量、价格、在哪履行等,大家可以再商量着补充。要是商量不下来,就按照合同其他条款或者平时的交易习惯来确定。
要是前面的办法都行不通,咱就走法律程序。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断合同到底有没有效,该不该把前期物业附件补上。在打官司的时候,得注意收集证据,像买房时销售说过的承诺、发的宣传资料啥的,这些都能证明咱们的要求是合理的。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更好地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