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规定,两口子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偏向子女、女方还有没犯错的一方来做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很多。在两口子结婚过日子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工资、奖金、打工赚的钱;做生产、经营、投资赚的收益;靠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别人赠送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写明只给一方的就不算)等,都算共同财产。
3、分割财产的时候,如果有一方偷偷藏起财产、把财产转走、卖掉、弄坏、乱花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财产时,这种人就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在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得多,离婚的时候就有权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得给。具体给多少怎么给,双方先自己商量;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