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期工伤认定是什么呢?简单来讲,就是用人单位、职工或者职工的近亲属,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去申请工伤认定。对于这种超期情况,可以按照下面的办法来处理。
2、要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超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那天开始的1年之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提交申请,那么在这段时间内,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都要由这个用人单位来承担。
3、如果不是职工自己的原因造成超期,像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职工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是因为前面说的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合理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被耽误的时间不会算在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里。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以后,职工就可以接着申请工伤认定。
4、要是因为职工自己疏忽大意而超期了,职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个时候,职工得注意收集证据,像能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能证明自己受到伤害事实的证据,还有能证明自己损害程度的证据等等。这样做是为了在打官司的时候,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