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简单来讲就是因为不小心把燃气或者别的易燃易爆设备弄坏了,结果危害到公共安全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一种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立案标准主要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办案经验。
2、按照规定,只有在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会立案追究责任。这里说的“危害公共安全”,意思就是这个行为对很多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还有重要的公私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导致有人受重伤、死亡,或者让公私财产损失巨大。像出现多人伤亡,或者引发重大火灾、爆炸,导致大量财产被毁掉等情况。
3、在实际的司法工作中,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要综合考虑好多方面。要看看损坏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是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犯错的严重程度,还有对公共安全到底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如果只是有过失行为,但没造成严重后果,也没危害到公共安全,通常不会认定为犯罪,不过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