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猪场因禁养被关闭或搬迁却未获补偿,能否主张,关键看四点:是否被划入禁养区并因政府关停决定受损;养殖场手续是否合法(用地、备案、环评、营业执照等);政府是否作出书面关闭、搬迁或补偿决定;当地有无补偿方案和标准。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因禁养区划定等需要关闭或搬迁现有养殖场所,致使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依法予以补偿。若您的猪场系合法经营,通常有权要求补偿;若属违法建设、无证排污或未批先建,可能不补或仅补合法财产损失,需具体判断。
建议尽快:第一,收集禁养区划定文件、关闭通知、拆除记录、养殖设施投入凭证、存栏及损失清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第二,向县级政府或其指定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镇政府提交书面补偿申请,要求限期答复;第三,若拒不答复、拒绝补偿或标准明显过低,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履行补偿职责或撤销不合理决定。注意复议、诉讼均有期限,不宜久拖。若涉及具体金额和手续问题,建议携带材料找当地专业律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