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未出资股权时,责任承担按以下情况来定。
先说出让股东。要是出让股东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而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情况,公司能要求出让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能让出让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出让股东担责后可向受让人追偿。
再看受让股东。若受让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未出资,受让后要和出让股东一起对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受让股东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通常不用承担出资责任,但实际中可能要举证证明自己不知情。
另外,若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优先按章程执行。
所以,股东转让未出资股权,责任承担得结合具体情形,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来确定。出让股东和受让股东都要清楚自身可能面临的责任,在转让股权时谨慎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若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