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时还了少量钱,一般不会被认定成拒执罪。所谓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单说就是,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却硬是不执行,而且情节还挺严重的行为。判断是不是构成拒执罪,关键就看有没有执行能力却故意不执行,并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
2、要是被执行人还了点钱,这往往说明他还是有履行判决的想法和实际行动的,这和“拒不执行”的要求不相符。但要是查出来被执行人偷偷藏起财产、把财产转走等,才只偿还了少量款项,实际上他有能力全额履行却故意不做。要是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像导致判决、裁定没办法执行,又或者用暴力、威胁手段阻止执行人员到执行现场等,那就可能构成拒执罪了。
3、在实际司法工作里,判断是否构成拒执罪得结合具体案子的事实和证据。要是能证明被执行人是恶意逃避执行,司法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要是只是暂时手头资金紧张,先还了点钱,还主动和申请人、法院商量还款计划,通常不会被认定是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