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纠纷里,如果双方提供的证据都不够,法院会按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和有关证据规定来判案。咱们先聊聊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责任。作为原告,要是想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就得拿出证据。比如有的原告只拿着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就去起诉借钱这事,这时候被告要是说这笔转账是归还之前的借款或者其他债务,那被告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等被告拿出证据后,原告还得接着去证明借贷关系确实成立。
要是证据不足,原告又没办法完成自己该有的举证,没办法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那法院大概率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要是原告能初步证明借贷关系是存在的,被告虽然提出了其他债务关系的抗辩,可又没足够证据,这时候法院就会动动脑筋了。法院会结合日常生活经验、逻辑推理这些内容,看看能不能形成一组完整的证据链。要是还是没法把案件事实搞清楚,法官就会按照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案。简单来说,就是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然后作出判决。
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借贷过程中,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一旦遇到纠纷,充足的证据能更好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利可就得承担败诉风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