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揽合同里没约定履行期限咋办?别慌。《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可先协商,签个补充协议来明确承揽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等履行期限问题。比如甲找乙承揽一项工作,他们可以就什么时候开始干活、什么时候完工再商量出个新约定。
要是双方谈不拢,没法达成补充协议,那可以看看合同其他条款里有没有暗示履行期限的信息,或者参考相关行业长期交易形成的普遍做法和习惯来确定。
要是上面两种办法都行不通,定作人能随时要求承揽人履行义务,但得给人家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承揽人也能随时开工,但要给定作人必要的受领准备时间。这个“必要准备时间”得按照具体承揽工作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像定制小型工艺简单的产品,准备时间可能就短;而大型复杂工程的承揽,准备时间就会长一些。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多留意这些要点,能避免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