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司法实践里,临时申请证人出庭是被允许的,但有条件和限制。
在民事诉讼中,按规定,当事人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得在举证期限结束前向法院提出。要是证人证言属于“新的证据”,那当事人能在法庭上提出来。这里的“新的证据”,一般是指在举证期限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不过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准许。
刑事诉讼中,庭审时当事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都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庭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觉得申请合理,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就会同意申请并且宣布延期审理;要是认为申请没正当理由,就可能驳回。
不过临时申请证人出庭存在不确定性。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审理进度、证人出庭的必要性等因素来做决定。所以,为了让诉讼程序顺利开展,当事人最好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证人出庭。
法律建议:当事人在诉讼前要充分收集证据,预估好证人是否需要出庭。如果有证人,尽早申请,避免临时申请不被准许而影响自己的权益。要是真的发现了“新的证据”需要证人出庭,也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