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时,公证约定房产分一半通常是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能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不过需采用书面形式,且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本由一方购买的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双方通过公证约定房产归属,就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范畴。公证机构会按程序证实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证明力更强,若无相反证据,法院通常会认可其效力。
但要注意,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损害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约定。所以,想让婚前购房公证约定分一半的效力更有保障,一定要保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这样才能避免后续出现约定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