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医疗期满但病还没好,这时单位要是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得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到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2、除了经济补偿,单位还得给医疗补助费,这个费用不能低于六个月的工资。要是员工得了重病或者绝症,单位给的医疗补助费还得增加。得重病的,增加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得绝症的,增加部分不能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单位如果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在单位工作。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干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