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分手,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在同居期间有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材料,像借条,或者转账备注是借款等,还有转账记录或其他交付借款的凭证,那分手时就能依据民法典里借款合同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让对方还钱。
但要是只是共同生活里的资金往来,没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比如日常消费支出,或是互相赠与的款项,像一方给另一方买礼物、支付生活费用等,一般会视为赠与行为。赠与完成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这种情况下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因此,想通过起诉要求还款,就得收集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走诉讼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