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因患重大疾病就拒付抚养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重要方式。
要是一方患重大疾病,经济状况明显变差,没能力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和对方商量适当减少抚养费数额。要是协商不成,能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子女实际需要等因素来判决。
需要注意,主张因重大疾病无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负责举证,证明自己确实因患病经济困难,没办法按原标准支付。要是以患重大疾病为借口逃避支付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所以,患重大疾病并非拒付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不过可以作为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的合理情形。最终是否减少以及减少的幅度,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