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效力时间的确定有这些规则。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就生效。要是当事人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等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就成立了。要是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有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那合同同样成立。
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得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可当事人没采用书面形式,但有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合同就成立且生效。
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等条件成就时就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时就失效。要是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那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到了就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就失效。
如果合同生效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就按照相关规定来。没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但不影响合同里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该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没履行义务,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