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碰到一方欠款的情况,得先弄清楚这笔债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一起欠的共同债务。
2、要是个人债务的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就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钱。像一方在结婚前就欠下的债务,或者在婚姻期间,一个人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而且这钱的用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都算个人债务。举个例子,有一方在结婚前借钱买了套只属于自己的房子,或者没跟另一方商量,就拿钱去资助那些自己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由此欠下的债就是个人债务。
3、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夫妻双方一起还钱。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认可了的,这些都算共同债务。还有就是在婚姻期间,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买生活用品、给孩子交学费这些正常开销借的钱,也算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了套房子,这就是共同债务。
4、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俩可以商量谁承担多少。要是商量不好,那就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比如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怎么样,这个债务到底是用来干啥了,综合这些因素来确定双方各自要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