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疗事故产生争议时,其打官司的流程是这样的:
1、 起诉与受理:患者一方得准备好打官司用的状子和相关证据,递交给有权力处理这个案子的法院。这个状子里面要写清楚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自己的诉求,还有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主张诉求的理由。法院会对这个起诉做个检查,如果符合打官司的条件,就会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受理这个案子;要是不符合,就会判定不受理。
2、 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会把原告的状子副本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交一份回应状子,反驳或说明原告的主张。与此同时,法院会确定负责这个案子的审判人员,安排双方交换手上的证据,让大家都清楚争议点在哪里。
3、 开庭审理阶段:开始是书记员检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是否都来了,还要宣布法庭上要遵守的纪律。随后审判长会再次确认当事人身份,说明这是个什么案子,还有审判人员、书记员都有谁,并且告诉当事人在打官司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要遵守的义务。紧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各自讲讲案件是怎么回事,拿出证据并互相核对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然后就到了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和他们请的律师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各抒己见,进行反驳和辩论。
4、 调解或判决: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会看看能不能让双方达成和解。要是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一份调解书;要是调解不成,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5、 上诉阶段: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更高级别的法院再次提出诉讼,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判决就是最终的结果了,具有法律效力。